【總局解讀】關於“三新食品”目錄(lù)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準(zhǔn)的公告

該目錄涉及的新食品原料食品安全指标包括過氧化值、真菌毒素、污染物和微生物限量;種屬基原、食用量、食用和使用方法、生産(chǎn)工藝、發酵菌、副産(chǎn)物和溶劑殘(cán)留限量等仍按照發布時公告執行;農藥和獸藥的使用應符合農業農村部的相關規定。監管部門、行業企業等相關機構在“三新食品”的監管、生産(chǎn)和使用中應按照要求執行該公告的相關标準。對新食品原料目錄的食品安全标準設置18個月過渡期,在公告前和過渡期内按照原标準和要求生産(chǎn)的新食品原料,可銷售和使用至保質期結束。2022年以後公告的“三新食品”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發布時公告要求執行。
本次“三新食品”适用的食品安全标準(zhǔn)梳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則(zé):
一、新食品原料
(三)個案處理原則。對於(yú)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标準中食品類别無法覆蓋的産品,如新工藝合成的或純度較高的提取物等,基於(yú)新食品原料評審會議專家審議通過的企業标準,列出具體指标,並(bìng)與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标準制定原則和要求相匹配:原企業标準中,緻病菌限定爲“不得檢出”但未寫單位的,統一單位爲“/25 g”;大腸菌群指标的限量按照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标準進行規範;無需制定志賀氏菌、溶血性鏈球菌、緻瀉性大腸埃希氏菌以及農藥殘留等指标的産品,删除該類指标;無需制定微生物指标(如油脂類)和生物毒素指标(如以藻類或微生物爲原料制得的油脂類)的産品,删除該類指标;重金屬污染物指标統一保留至小數點後一位。
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
(二)尚未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國家标準的品種,其質量規格要求仍按照發(fā)布公告時規定的要求執行,共涉及59個(gè)品種。
三、食品相關産品新品種
(三)對於(yú)公告批準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基礎樹脂或新材料,其适用标準爲使用範圍所對應的産(chǎn)品标準,如塑料材料及制品用基礎樹脂适用标準爲《食品安全國家标準 食品接觸用塑料樹脂》(GB 4806.6-2016),其中對應多個使用範圍的基礎樹脂分别列出相應類别的産(chǎn)品标準。
附件:“三新食品”目錄(lù)及适用的食品安全标準(zhǔ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