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丨生态環境部網站“咨詢回複”欄目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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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環境部上線瞭(le)咨詢回複(fù)欄目。


01


關於用标準曲線的回歸方程計算油類或石油類濃度是否可行的回複

咨詢内容:

《水質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cè)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中,採(cǎi)用标準曲線的回歸方程計算油類或石油類濃度是否可行?


答複内容:

不可行,應嚴格按照《水質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cè)定 紅外分光光度法》(HJ 637-2018)标準中所述方法開展檢測(cè)工作,否則屬於(yú)方法的偏離。


02


關於《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标準》的适用問題

咨詢内容 :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标準》(GB37822-2019)是否适用於(yú)單一廠(chǎng)房的企業或項目?如适用,在何處設置監控點?


答複内容: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标準》(GB37822-2019)附錄A-表A.1的限值要求适用於(yú)僅有單一廠(chǎng)房(沒有除廠(chǎng)房外的廠(chǎng)區)的企業或項目 。如果沒有廠(chǎng)區,廠(chǎng)房外的門窗也是可以作爲監控點。


03


關於苯胺分析方法問題的回複

咨詢内容:

  關於(yú)苯胺分析方法問題(《土壤和沉積物 13種苯胺類和2種聯苯胺類化合物的測定 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杆質譜法》實施後,土壤調查或其他土壤相關檢測是否可繼續沿用參(cān)照《土壤和沉積物 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


答複内容:

建議根據檢測(cè)任務要求選擇适當分析方法标準。《土壤和沉積物 半揮發性有機物的測(cè)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HJ 834-2017)是篩查鑒定方法,4-硝基苯胺、3-硝基苯胺、4-氯苯胺的正確(què)度驗證數據與定量分析相關質量控制要求相差較大,建議以半揮發性有機物的篩選和定性爲目标的測(cè)試任務可選用。以苯胺類化合物定性定量分析爲目标的測(cè)試任務優先選用《土壤和沉積物 13種苯胺類和2種聯苯胺類化合物的測(cè)定 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杆質譜法》(HJ 1210-2021)。


04


關於“無防滲漏措施的坑塘溝渠”存貯廢水是否等同於“滲坑”排污的回複

咨詢内容:

  “無防滲漏措施的坑塘溝渠”存貯廢(fèi)水是否等同於(yú)“滲坑”排污?


答複内容:

  根據《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bàn)法》第五條規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是指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等不經法定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滲井、滲坑是指無防滲漏措施或起不到防滲作用的、封閉(bì)或半封閉(bì)的坑、池、塘、井和溝、渠等;…”因此,廢水排放到無防滲漏坑塘溝渠内應當認定爲通過滲坑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适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進行處罰。


05


關於《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範》(HJ554-2010)間距問題的回複

咨詢内容:

  《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guī)範(fàn)》(HJ554-2010)間距問題?


答複内容:

  控制建築間距是減少飲食業單位污染對居民住宅影響的最有效手段,《飲食業環境保護技術規範》(HJ554-2010)4.2.3中的9m爲飲食業單位邊(biān)界和居住建築主要朝向面的水平間距,與消防規範要求的間距一緻。爲減少對敏感目标的油煙和異味影響,規範6.2.2規定瞭(le)飲食業單位油煙排放口與周邊(biān)環境敏感目标之間的距離,該距離包含瞭(le)水平和垂直距離。

信息來源:中華(huá)人民共和國(guó)生态環境部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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