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資訊丨生态環境部發布《印刷工業(yè)大氣(qì)污染物排放标準》(GB 41616—2022)等四項國家生态環境标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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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生态環境部發布瞭《印刷工業(yè)大氣(qì)污染物排放标準》(GB 41616—2022)、《玻璃工業(yè)大氣(qì)污染物排放标準》(GB 26453-2022)、《礦(kuàng)物棉工業大氣(qì)污染物排放标準》(GB 41617—2022)及《石灰、電(diàn)石工業大氣(qì)污染物排放标準》(GB 41618-2022)等四項國家生态環境标準,並(bìng)於(yú)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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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四項标準分别對印刷工業、玻璃工業、礦物棉工業以及石灰、電石工業四個行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要求進行瞭(le)明確(què)規定。針對新建企業自2023 年 1 月 1 日起,現有企業自2024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相比現有的《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标準》(GB 16297—1996)、《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标準》(GB 37822—2019)以及《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GB 9078—1996)等标準均具有更強的針對性,限值更加嚴格。以上幾項标準的發布實施,落實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要求,進一步規範行業污染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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