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資訊丨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yú)頒(bān)布大薊等22個配方顆粒質量标準的通告和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标準(第八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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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yú)頒(bān)布大薊等22個
配方顆粒質量标準的通告
根據《國家藥監局 國家中醫藥局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保局關於(yú)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核通過瞭(le)大薊等22個配方顆粒質量标準,現予以頒布。除本标準另有規定外,有關農藥殘留、重金屬及有害元素、真菌毒素及二氧化硫殘留等仍參照現行版《中國藥典》中藥飲片的規定執行。
大薊等22個配方顆粒質量标準自頒(bān)布之日起施行。對(duì)施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饋我局。
特此通告。

關(guān)於(yú)浙江省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标準(第八批)的公示
根據國家《關於(yú)結束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工作的公告》,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組織對相關企業研究制訂的茺蔚子等9個配方顆粒質量标準進行瞭(le)技術審核,形成瞭(le)第八批浙江省中藥配方顆粒拟公示标準。現予公示,公示期爲即日起15天。在公示期内,對公示标準有意見建議,可向我局提交書面反饋意見。
聯(lián) 系 人:省食品藥品檢(jiǎn)驗研究院 方翠芬 張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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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