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藥資訊丨江西省抽檢發現醋延胡索、靈芝等11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 發布時間:2022-09-06 (2022年第4期 總81期) 爲加強藥品質量監管,保障公衆用藥安全,根據《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江西省藥品抽檢計劃,我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和檢驗機構對全省藥品生産、經營和使用單位實施瞭(le)監督抽檢。現将本期藥品抽檢信息通報(bào)如下: 一、公告情況 經核查確(què)認,本期監督抽檢信息公布如下:健胃消食片等11批次不符合規定(詳見附件),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水分、裝量差異、重量差異、含量測(cè)定等。 二、不符合規(guī)定藥品的查處(chù)情況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部門對檢驗不符合規定的藥品採(cǎi)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生産(chǎn)企業和被抽樣單位進行查處。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2年8月31日 附件: 掃一掃可閱讀(dú)官網信息,並(bìng)下載附件 上一篇:農業資訊丨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産品質量安全法》(全文) 下一篇:中藥資訊丨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發布實施第六批50個品種《江蘇省中藥配方顆粒标準》(試行)的公告 返回列表 >